〔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無黨籍的桃園縣大溪鎮代李文德參選代表前因涉嫌暴力討債,95年被警方送辦一回;選後他不但重操舊業,甚至勒索建設公司,要建商「贊助選舉花費30萬元」,桃園警方昨天查獲他到案,再度以他觸犯重利等罪法辦。

李文德否認經營財務公司放款,他說,財務公司已經轉讓別人經營,因為他是鎮民代表,常常幫人協調財務糾紛等,可能因此引起誤會。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呂象吾昨天指揮桃園警分局,查獲李文德(55歲),以及同夥蕭春雄(56歲)、吳文仁(36歲)、張中世(41歲)、蕭國雄(29歲)、陳亦華(23歲)、高基富(33歲)、朱雲虎(33歲)、曲正杰(41歲)等人。
曾被送辦 選後重操舊業
警方說,李文德是前天道盟天德會大溪分會長,經營酒店圍事,還成立財務公司放高利貸。96年間,他先幫大溪一處建築工地擺平黑道勒索,後來竟開口向建商索討30萬元,做為贊助他選代表的費用。
李文德等人還向建商買屋,後來繳不出貸款,李竟要求建商把房屋買回,警方說,他並放款賺高利貸,有人還不出錢,他還寄2顆子彈恐嚇。
去年7月,大溪鎮一名里長與人有財務糾紛,李文德介入協調,警方說,里長要把對方房屋過戶,李文德先後要求里長拿了60萬元給他,卻沒協助過戶,里長吃了悶虧,卻敢怒不敢言。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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