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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人生戰場不在法庭…弟仍拒與姊和解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審理一件姊弟奉養母親爭議對簿公堂案,雖判罵人的姊姊有罪,卻也在判決書中說,「人生之戰場不應在法庭上」,暗示黃氏姊弟應和好,但弟弟拒和解,姊姊黃女被依誹謗罪判拘役20天確定,可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
本案被害人黃某是牙醫師,他同時也是台北市愛心服務的牙醫,提供老人免掛號費服務。今年3月間,黃某59歲的姊姊至他女兒就讀的大學發傳單,指他「行徑惡劣」,替母親看牙仍要收錢、對母親不聞不問,黃某認為指控不實,控告姊姊誹謗。
奉養母親起爭執 姊被判誹謗
姊姊最後道歉認錯,並說「我可以保證之後不會再去惹他,如果我有傷害告訴人的小孩,也願到小孩的學校去道歉」。
弟弟仍堅持告到底不和解,一審簡易判決判黃女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承審法官林孟皇見姊弟因奉養母親問題而相爭,在判決書中暗示雙方息訟,認為黃女並非惡意,雖判她有罪,也予緩刑2年。
林孟皇在判決書寫著,「法律不是生而為人之唯一行為規範,當事人離開法庭可能還有碰面機會,沒有必要將人逼到絕地」、「人生之戰場不應在法庭上,爭得你死我活並非訴訟上最佳策略」,但弟弟仍拒和解不撤告,還要求檢察官上訴,二審合議庭仍維持原判。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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