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上半年保險績效 12業者獲獎


(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日電)行政院金管會今天表示,包括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在內的12家壽險公司,因死亡保險商品的基本保額或成長額度達一定標準,因此給予這些業者增加新種商品送審件數的獎勵。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實施「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除了實施商品送審獎勵措施,對保險公司壽險商品(指死亡保險不含滿期金及生存保險金),如基本保額或成長額度達一定標準,提供獎勵,並每半年公布獎勵名單。

金管會表示,今年1到6月獲獎的共有12家公司,包括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富邦人壽、三商美邦人壽、合作金庫人壽、宏利人壽、保德信國際人壽、安聯人壽、第一金人壽、友邦人壽、匯豐人壽及中泰人壽。

金管會表示,保障型及年金型保險是持續推動重點,民眾可從壽險公會網站的保戶試算專區,檢視本身保障缺口,也可從各業者網頁所設保險型商品專區,認識或購買保障型保險的資訊。

金管會指出,獎勵標準為各壽險公司個人死亡險平均保額的有效契約及新契約保額,符合「有效契約死亡保險(不含生存保險金或滿期金)的個人保件平均保額在業界前75%」,或者符合新契約死亡保險個人保件平均保險金額「較前一年度同期成長達新台幣10萬元」,或「最近三年累計成長達30萬元」,或「最近一年有效契約或新契約保額連續兩次符合前述條件」。990902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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