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傳WTO將判決 台灣告歐盟案勝訴


(法新社日內瓦26日電) 消息人士今天告訴法新社,世界貿易組織(WTO)做出對台灣、美國和日本有利的判決,裁定歐盟徵收高科技產品稅,是錯誤之舉。



該消息來源指稱:「我可以確定,委員會做出了對台灣、美國和日本有利的判決。」

業內人士表示,WTO小組23日以機密方式向當事人發佈小組報告。

該人士說,向大眾公開的時間點約在「8月底或9月初」。

  台灣、美國和日本聯手狀告歐盟針對面板、多功能事務機和機上盒三項科技產品課稅,違反資訊科技協定(ITA)。

  歐盟卻聲稱,上述商品具備附加功能,因此未包含在ITA之內。

舉例來說,歐盟要求美國將平板電腦螢幕標示為影像螢幕,因為它們也可以和DVD播放器一起使用,但如此一來就落在ITA的範圍之外。

歐盟表示,同樣地,有上網功能的機上盒也應該被視為錄影機,因為能錄下電視節目。

但是美國指控,歐盟「試圖操縱關稅,來嚇阻科技商品入侵」。

  美國表示,2007年全球供應商約有逾700億美元商品受到影響。(譯者:中央社戴雅真)

文章來源: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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