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違反保釋規定 羅涵再次入獄


(路透洛杉磯24日電)因藥檢未過而觸犯假釋規定的琳賽羅涵(Lindsay Lohan),今天啷噹入獄。她的律師今天提交法律文件,試圖幫這個問題女星解圍。

羅涵2007年因駕和持有古柯鹼遭法院定罪。高等法院法官佛克斯(Elden Fox)今天稍早拒讓羅涵交保,並裁定10月22日開庭審理羅涵是否違反法院命令,再次吸毒或喝。聽審開始前,羅涵都將留在牢中。

在情勢快速轉變的這1天,羅涵委任律師霍里(Shawn Chapman Holley)已提出撤銷佛克斯法官裁定的上訴。然而,此事會不會有監督法官定奪、何時定奪,目前還不清楚。

洛杉磯法院和監獄發言人都表示,在可見的未來,羅涵都會在牢中,不會像上次7月入監一樣,因為監獄過於擁擠而提早獲釋。中央社(翻譯)

文章來源: 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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