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年度十大科技 iPad最夯


(中央社台北28日電)2010年一年到頭都有科技新聞,從1月iPad問世,到12月底美國聯邦機構通過網路法規。期間,智慧型手機變得更智慧,電玩遊戲讓玩家站起來活動,臉書(Facebook)用戶量迭增。



以下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彙整出來的2010年十大科技趨勢或事件:

1、iPad掀起平板電腦風潮。2010年開年時,幾乎沒有人聽過iPad。且除了高科技狂熱人士,甚至少有人知道什麼是平板電腦。

但蘋果公司(Apple)1月底推出iPad以來,iPad已狂賣1300萬台,且根據尼爾森(Nielsen)調查,它是6─12歲兒童今年最希望收到的耶誕禮物。

iPad也招來競爭對手。南韓三星(Samsung)10月推出Galaxy,截至12月初已賣出100萬台。黑莓機廠商行動研究公司(RIM)也計劃搶攻平板電腦市場,於明年推出Playbook。

2、臉書日益壯大,再怎麼抵抗也沒用。今年有一部以臉書為題材的電影;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獲「時代雜誌」(Time)選為年度風雲人物;用戶突破5億人次,更超越谷歌(Google),成為最多人瀏覽的網站

3、「簽到」(check in)潮夯到不行。行動簽到應用軟體2009年才剛出現,到了2010年,這些App真正開始起飛。

這項功能可以顯示登錄者具體位置,如同每個人都有GPS定位。用戶可使用行動裝置、手機上網,在某個實際地點簽到。其中以Foursquare、Gowalla的人氣最高。

Foursquare執行長克勞里(Dennis Crowley)3月剛慶祝用戶達50萬人,本月用戶量已經突破500萬人。

4、「體感遊戲」控制器上市。電玩在2010年出現重大變革,玩家可擺脫搖桿掣肘。微軟(Microsoft)6月率先為Xbox 360推出Kinect體感遊戲控制系統。Kinect玩家可以透過攝影鏡頭捕捉身體動作,進而控制遊戲。

Kinect迅速獲得用戶青睞,開賣第一個月就售出250萬台。微軟表示,耶誕購物季結束時,Kinect銷量可望突破500萬台。眼看Kinect一炮而紅,索尼(Sony)也為PlayStation 3推出了Move體感遊戲控制器。

5、電視上網。透過電視上網並非新鮮事,但直到2010年,谷歌和蘋果等科技產業大咖才開始大舉進軍網路電視領域。

蘋果早在2007年推出Apple TV機上盒,但銷量並不理想。直到今年9月推出新款Apple TV,且大砍產品售價,這才有了起色。

谷歌也在2010年推出Google TV,並與HBO、Pandora和Netflix達成合作協議。不過,「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最近報導,谷歌需要更多的時間研究軟體。

6、iPhone 4傳奇。蘋果6月推出的最新款智慧手機大賣。不過,過程也充滿戲劇性。

開賣前,1名蘋果工程師在酒吧弄丟原型機。科技網Gizmodo以5000美元的代價從撿到這支手機的人手中買下,並披露相關新聞。在警方介入調查後,同意把iPhone 4原型機歸還蘋果。

iPhone 4爆出「天線門」風波。美國「消費者報導」(Consumer Reports)以信號微弱為由,拒絕將這款手機列入推薦手機行列。

蘋果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一開始拒絕承認有任何嚴重收訊問題。然而問題越演越烈,蘋果之後不得不同意提供用戶免費手機套,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

7、智慧型手機大戰煙硝味四起。2010年對智慧型手機來說,是很有意義的一年。

能夠與黑莓機並駕齊驅的不僅有iPhone,還有Android手機。2010年似乎每週都會有新款Android手機上市。事實上,Android手機銷量今年上半年已超越iPhone,且隨著新款Android手機推出,全年銷量想必更加亮眼。

微軟今年10月也正式加入戰局,推出Windows Phone 7手機作業系統,宣布多款以這個介面為基礎的智慧型手機。

8、軟體過時,應用軟體App才是王道。

買軟體是1990年代的事。2010年,蘋果App Store為代表的應用軟體商店大行其道。蘋果不僅為iPhone和iPad推出App商店,更宣布於明年1月推出Mac專屬App商店。

今年10月,Android App破10萬款大關。儘管仍遠遠落後蘋果應用商店,但展現出強勁成長力道。

9、隱私問題成熱門話題。

臉書每一次創新都會引發隱私權爭議。不管是推出有地理位置服務功能的Facebook Places,還是改變隱私設定控制,臉書一向是隱私捍衛者的最大目標。

今年下半年隱私爭議再度浮上檯面,Gawker網站遭駭客攻擊,用戶電子信箱和密碼被盜。也有用戶對Foursquare等地理位置服務帶來的隱私問題表示擔憂。

10、網路中立引發爭議。由5位成員組成的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以3票對2票通過這項規範,捍衛「網路中立性」,也就是對合法的網路流量應當一視同仁。

然而,各方似乎都不滿意這項規定。網路中立支持者認為,主管機關應採取更強有力的措施,他們還擔心大型企業會付費獲得比其他人更好的網路服務。991228

(中央社檔案照片)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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