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新生高案 北市前新工處長收押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8日電)檢方偵辦新生高架橋案昨天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將台北市政府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昭淩公司員工李媺交保裁定撤銷,發回地院更裁。台北地院今天裁定,黃、李兩人羈押禁見。

北檢偵辦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7日兵分27路搜索,並約談黃錫薰等人,檢察官訊後聲押黃錫薰、李媺、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3人,台北地院審理後,僅裁准陳智盛羈押禁見,黃、李分以新台幣50萬、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後,高院合議庭昨天以黃、李兩人有串證之虞,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地院更裁。990928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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